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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庆县中小学优秀德育科研成果评选方案     2006-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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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更好地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集中全县中小学德育工作者的智慧,把我县未成年人基础道德教育的研究和实践推向一个新的高度,同时进一步规范延庆县中小学德育科研成果的评选表彰机制,延庆县中小学德育研究会从2006年开始,每年进行一次“延庆县中小学优秀德育科研成果”征集评选活动。征集内容包括:学校管理篇、班集体建设与班主任工作篇、心理健康教育篇、学科课程德育篇、德育案例和育人个案篇。具体评选事宜如下:

  一、评审委员会

  主任:刘明军

  中学段评审委员会主任:宋大力

  小学段评审委员会主任:李冬梅

  评委:由德育研究会理事和特邀专家组成。

  二、奖项设置

  获奖篇目占每类总篇数的比例:

  一等奖:10%;二等奖:15%;三等奖:20%。

  三、评选标准

  (一)论文类

  1、主题(10分):论文的命题立意要新,符合新的教育理念。题目表述鲜明、简洁、贴切。

  2、内容(60分):研究内容在理论与实践上有价值,有一定的科学理论为依据,并从实际出发,论据充足,有在教育实践操作过程中的支撑性材料。措施可操作,对结果解释与评价较恰当,有自己的独创性。

  3、结构(10分):符合论文格式要求,结构完整,层次分明。引用他人的观点要在文章结尾说明出处。

  4、表述(5分):语言简洁、流畅。

  5、实践价值(15分):教育方法、教育措施,他人可以借鉴,具有较强的示范性和实践价值。

  (二)案例和个案类:

  1、主题(10分):鲜明地表达所要说明的问题。题目表述鲜明、简洁、贴切。

  2、内容(60分):内容充实,有一定的细节或完整的故事情节,事例典型、具体、生动;操作措施符合新的教育理念,有新意,有深度;要有深刻的评析或反思,揭示事件的意义和价值,要把分析上升到教育规律的高度,点评简明、精要。

  3、结构(10分):符合案例和个案的写作要求,条理清楚,层次分明。

  4、表述(5分):语言简洁、流畅。

  5、实践价值(15分):教育方法、教育措施具有较强的实践价值,对他人有一定启发作用。

  四、表彰形式

  1、优秀德育科研成果分别授予县级一、二、三等奖并颁发证书。

  2、部分优秀德育科研成果结集出版。

  3、部分优秀德育科研成果在县内推广交流。

  4、优秀德育科研成果推荐参加市级和国家级德育科研成果评选。

  延庆县中小学德育研究会2006年12月12日(责任编辑:宋大力 李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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